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招远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8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公布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8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发送邮件报名、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报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具体要求
1.网上邮箱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招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以上材料发送扫描PDF版,不得用拍照的形式发送,务必保证本人照片清晰)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播音主持岗位提交不超过5分钟的播音主持视频,视频格式为MP4 ,压缩包标注本人姓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如实、准确打印填写《招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签名除外),在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邮箱:dstzgk@yt.shandong.cn。
2.报名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邮箱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邮箱发送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原邮箱渠道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邮箱发送的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联系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邮箱发送报考材料后至8月30日16时前电话(0535-8159799)咨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现场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公告的时间内现场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初试通知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用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邮件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1.播音主持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镜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模拟主持)、镜试分数分别占面试总分数的60%、4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及现场主持等综合素养。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根据面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超过1:10(含)时,启动初试程序。并按照1:6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初试采用聘请业内专家组成初选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播音主持视频,结合播音主持实际岗位需求进行不见面初选。初选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2.新闻记者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分别占面试总分数的40%、6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节目策划、音视频剪辑制作、摄像机的简单操作及文稿写作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根据面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超过1:10(含)时,启动初试程序。并按照1:6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初试为结构化面试,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通过面试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播音主持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播音主持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及公共基础知识。新闻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记者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笔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领取笔试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及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159799(融媒体中心)、8216837(人社局),监督电话:0535-8113904。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
附件1:2023年招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招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5:2023年招远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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